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广大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创新精神,根据《鞍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经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审核评定,市政府决定,对为我市科学技术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和组织给予奖励。授予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的项成果为鞍山市科技进步一等奖;授予集佳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和辽宁科技大学联合申报的
全市科学技术工作者要向全体获奖者学习,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以建设科技强市为己任,坚持科学技术为经济发展服务,为全面振兴钢都、全面建成高质量的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鼓励广大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创新精神,根据《鞍山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经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审核评定,市政府决定,对为我市科学技术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和组织给予奖励。授予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的“核一级关键设备用钢的研制与开发”等11项成果为鞍山市科技进步一等奖;授予集佳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和辽宁科技大学联合申报的“新型保温环保墙材与集成技术及公共机构应用示范”等29项成果为鞍山市科技进步二等奖;授予鞍山新磁电子有限公司的“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滑片式空气压缩机、一体化汽车空调压缩机”等40项成果为鞍山市科技进步三等奖。
全市科学技术工作者要向全体获奖者学习,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以建设科技强市为己任,坚持科学技术为经济发展服务,为全面振兴钢都、全面建成高质量的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