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行政庭采用“3+4”(三名法官+四名人民陪审员)七人合议庭模式公开开庭审理了该区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庭审采用观摩庭形式,省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以及海南大学实习生等13人到场参加旁听。
据介绍,庭审前三天,该案承办法官沈玉华带领法官助理田姣组织诉讼双方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区检察院”)、海口市龙华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局(以下简称“区旅文局”)及海南省文物局专家库成员共同前往涉案文物镇琼炮台处现场勘察。各方在承办法官沈玉华主持下,详细查看了文物的现存状况,并就文物保护整改措施执行情况进行交流核实。承办法官进一步表示,“重点文物保护不能只看卷宗,必须亲临现场,才能作出最符合文物保护规律的裁判”。


随着庄严而清脆的一声法槌敲响,案件正式开庭审理。案件焦点直指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镇琼炮台的保护监管履职问题。龙华区检察院在履行工作职责中发现,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镇琼炮台本体存在积水浸泡、周围环境较差等问题,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及安全隐患急需加强监管。经充分沟通协调,龙华区检察院向被监督单位区旅文局制发检察建议,随后龙华区旅文局对检察建议中列明的问题积极整改,但因未完全整改到位,为督促行政机关全面履职,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龙华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本案诉讼,请求判令龙华区旅文局立即采取措施对镇琼炮台长期浸水等问题进行治理,消除文物安全隐患,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案件受理后,龙华区旅文局强化整改力度,精准施策推进问题解决。通过重新采购更换功率更大、品质更优的水泵、浮标、控制器等排水设备,对电箱进行密封防水处理,从硬件上提升积水排出能力;主动邀请省文物保护中心专家开展专项评估,根据专业意见下调水泵自动启动水位阈值,从技术层面最大限度减少积水产生;同时组织人员全面清除炮台周边杂草与苔藓,彻底改善文物周边环境面貌。
11月18日,在法院组织下,文物保护专家对镇琼炮台整改要求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龙华区旅文局已依法全面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针对案涉《检察建议书》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已全面落实到位,并依法向法院出具了评估意见书。同时,龙华区旅文局巩固整改成效,强化文物的日常巡查和监督,加大人力和财力投入,依法守护好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龙华区检察院依法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勘验笔录、视听资料等证据,并对证据所证明的问题进行充分说明和质证,针对案件的焦点问题与龙华区旅文局进行了法庭辩论,龙华区旅文局局长出庭应诉并予以一一回应,并说明目前已采取的保护措施及面临的现实困难,态度诚恳。合议庭引导双方围绕履职认定、责任划分、修复可行性等焦点展开辩论。旁听人员全程专注聆听,表示通过现场观摩直观了解了公益诉讼司法实践,明晰了文物保护领域的法律边界与履职要求。通过整个庭审审理,检察公益诉讼督促履职、维护公益的诉讼目的已经达到。